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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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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眼看到了季辞。从念青唐古拉到澜沧江,他的皮肤由白皙转为麦色,体格也日益健硕。

    一个常年专注于“文明其精神”的男人,忽然风格大变,转而“野蛮其体魄”,背后必然有不可抗力存在。

    程音在想,她终于找到了真正的原因。

    名叫少轶的帅气姑娘,健康淘气得像山间跳跃的风,跑得稍微慢一点的人,连抓都抓不住。

    她也叫他,三哥。

    第32章 偷吻

    孟世学这个人不太好相与, 程音心知多说多错,陪在一旁并不多言。

    叫她取茶具,她取了来, 坐在对面, 静静观察孟老如何给茶叶浸泡、洗尘再冲汤。见他不反对,她上手跟着做了一遍, 学得有模有样。

    耳边时而传来厨房里笑语,听不真切。

    程音也没打算听真切,全副心神用来泡茶,好似那盏茶汤是全天下最重要的存在。

    她半垂着脸,鸦黑睫毛在白玉脸颊上投下两弧阴影,模样沉静得让孟世学心烦。

    “你和季辞, 什么关系?”老头忍不住问。

    程音倒茶的手略一停顿:“小时候认识的,现在是上下级。”

    “我进公司,没走季总的关系。”她补充了句。

    这等于没有回答,老头干脆把话挑明:“你们季总和我家少轶,在一起好多年了。我想好了, 明年必须让他们结婚!”

    程音抬头,看他满脸护犊子抢地盘的凶狠,轻轻点了下头:“哦,恭喜。”

    这反应, 平淡得让孟世学一趔趄,蓄力一拳打了个空。

    “你年纪也不小了吧?”老头不服,又出了一次直拳, “谈朋友了吗?”

    程音觉得, 这场试探,实在没必要再继续下去。

    她已经弄清楚了一切状况, 也完全无意在其中扮演任何多余的角色。

    她将沏好的茶捧给孟世学:“您尝尝,这杯合格吗?我孩子都六岁了,今年上小学。”

    厨房里,极限运动爱好者孟少轶,正在危险的边缘疯狂试探。

    “三哥~烧锅的柴火~要劈多大啊?你的感情~它有多深啊?”

    她高兴得就差唱起来了,金毛“少校”全程围在季辞脚边,欢快地跳着圆圈舞。

    季辞拿着切菜刀,警告地看了孟少轶一眼。那眼神,简直比5000米高空的风都凛冽。

    孟少轶一生追求的是有防护的刺激,不是无谓的寻死,她立刻恢复了日常的称谓:“辞哥,敬爱的辞哥,请问这位,是否就是那位?”

    季辞一边切胡萝卜丝,一边“嗯”了一声。

    “请问您现在到什么进度了?”

    这是哪壶不开提哪壶,他现在的进度是悔不当初,希望人生能够读档重来,所有进度重新开始。

    “哈哈,知道了,季和尚。”孟少轶合不拢嘴。

    “孟少轶,”季辞叹了口气,“你别捣乱。”

    他的态度,前所未有的郑重和严肃,还有一丝难以掩饰的茫然脆弱。

    这种神情,孟少轶在很多时候都曾见到过——他这些年,在工作之余走遍各地,往深山边陲去,往穷乡僻壤去,只是为了寻找失踪的故人。

    他甚至因此救了几个被拐卖她乡的妇女,却始终没能找到那个他想找的人。

    他说,她恐怕是出了什么事,或者被关在什么地方,根本上不了网,否则不可能不来找他。

    但世界那么大,大海捞针谈何容易。

    孟少轶不闹了,她拍了拍季辞:“找到了就好,辞哥你行的,加油。”

    菜上桌的时候,孟世学已经在手把手教程音职场生存法则。

    “年轻人要只学本领,不站队,因为队可能站错,但本领学不废。”

    他对程音泡的茶极其满意,因此也不在意她是王云曦派来的小狗腿了。还给她讲了柳世创业史——当年他们几个是如何从海淀黄庄的一间破出租屋,把柳世孵化成如今的上市集团公司。

    程音聪慧,三言两句就听到了本质,这路线之争,是理想主义者和扩张主义者的分歧。

    孟世学思考问题过于学术,对于柳石裕的很多商业手段,十分看不上。

    “不能否认,上万人靠他吃饭,柳世能做大做强,姓柳的功不可没。”孟世学咪了口酒,“但是!做人要有底线!”

    他狠狠撞了下季辞的酒杯:“你小子,挺不错,新闻我看到了,干得好!”

    他在说明珠二号的事。

    全天下人都以为,那是季辞有意为之——柳亚斌也许没遗传到柳石裕的经营头脑,但某些时候,那谋篇布局的能力,还是祖传的可圈可点。

    季辞也不多加解释。

    “送出去的药,我都会让他们统一回收。已经出现症状的小孩,在当地找医院,或者送去北京医治。希望能够亡羊补牢。”他和孟世学交代。

    “这趟回去,你日子恐怕不好过啊。”老头说。

    那是肯定,为了宫斗不顾大局,直接把公司股票捅了个窟窿,这锅他是背定了。

    柳石裕不能高兴。

    “先说好,我已经退休了,可不会随便帮人出头!”孟世学撇清关系。

    季辞给他添酒:“不用,孟老师,我的事,我自己能解决。今天就是来给您做顿家常菜。”

    “嘿嘿,你是特意来看少校的吧,”老头笑得见牙不见眼,“孩他妈说,今年不出去乱跑了,你要是想狗了,随时来!”

    狗是好狗,程音看着就眼馋,不过她刻意与之保持了距离。

    小时候她一直想养狗,她爸从来不让,说这玩意又脏又麻烦,还会搞乱他的画材。

    她只能盼着自己快点长大。

    现在她长大了,却仍然没有养狗的条件:租屋太小,工作太忙,狗粮又贵……

    何况她这身体状况,生个孩子来养已是十足任性,再没余力去对另一个生命负责。

    孟老谈兴高涨,直到月上枝头,小院落满清辉,才停盏歇了筵。

    老头年纪大,酒意上来了,回屋倒头便睡,只留孟少轶带着孟少校送客出门。金毛少校恋恋不舍,围着季辞的脚,将尾巴摇成了一柄金色螺旋桨。

    程音最喜欢金毛。

    她跟季辞念叨过,养狗就要养大狗,温顺乖巧,冬天抱怀里,像抱着一大朵鸡蛋糕。

    她还说,等她眼睛好了,要把所有被医生禁止的运动项目玩个遍,骑马,潜水,高空跳伞。

    在她对未来的规划中,有各种各样的求而不得,其中最重要的当然是季辞。

    无论哪种畅想,每一帧都有他的存在。

    这些梦想,现在似乎基本都已实现——只不过是另一个人代她实现的。

    他们携手周游世界,翱翔天际,攀爬山峰,一起养一条狗,共同做一顿饭。

    她也叫他三哥,这是程音曾经拥有的。

    她与他在不同酒店的房间,酣畅淋漓地热吻,这是程音从未拥有的。

    川菜刺激,辣油渍着程音嘴角被咬破的地方,火烧火燎地疼。

    她忍不住伸出舌头轻舔,恰被季辞目睹:“你嘴怎么了?”

    他果然不知情。

    幸好梁冰祖籍在泉州,是个地地道道的福建人。

    那天晚上,程音越想越羞恼,又打了个电话给梁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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