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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第 18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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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力地给他揉按起来了。

    她嘴上喊的厉害,什么,我杀了你,她哪有杀人的本事?他就躺在这儿一动不动的任由她打,不还一下手,她能把他打死吗?

    只怕她自己要先累死。

    想一想还怪好玩的。

    帏布上突然出现几道人影,问:“王爷可有吩咐?”

    这就是世人对他们两个实力的判断。

    哪怕她高喊着,我杀了你,并举起了拳头,外面的人,却依旧只是问了一句,王爷可有吩咐,不过是为了表明他们知道帐子里头有乱子,没有玩忽职守。

    没有人相信他会死在她手里。

    “滚一边去。”

    他笑出声来了。

    “是。”

    影子消失了。

    落在他身上的拳头,力道也渐渐不如先前了。

    她的头发全散开了。

    宁人诗集里说,鬓似乌云发委地,翠滑宝钗簪不得……

    她可真好,头发、眉毛、眼睛、鼻子、嘴唇……她身上的每一处都能对应到诗上头去。

    即便是发怒,也不见丝毫丑陋之态,依旧是美得惊人。

    这样的一个女人。

    她真是气坏了,喘得又急又重,胸口起伏剧烈,简直呼之欲出,也许她身上出了汗,因为他闻见馥郁的香气。

    九哥说,宁朝女人全身带香,就连脚,也是带馨香的,白皙匀净,软糯细腻,纤瘦修长,起伏流畅,放进嘴里吃都是可以的,宁朝男人用莲钩、霜足、玉趾、柔踝来描绘美人的脚,真是把美写尽了。

    宁朝女人的脚有多美他不管,他只关心一件事,九哥说得这么清楚明白,难道九哥吃过?九哥说当然,而且当场一脸陶醉地回味起来,他觉得很恶心,站起来远离了九哥,而且从此再也没有和九哥同桌吃过饭。

    不知道她的脚是什么样子,他还从来没见过呢。

    这样想着,他伸手,握住了她的脚。

    宁朝女人的脚白皙匀净,软糯细腻,纤瘦修长,起伏流畅,放进嘴里吃都是可以的……

    他不放进嘴里吃,他只是想看,看她是不是莲钩、霜足、玉趾、柔踝……

    应当是吧,哪怕隔着鞋子,他也已经感受到了那曼妙的弧度,莲钩,到底为什么要用莲来形容女人的脚呢?

    他想要从她身上得到答案,于是他脱下她的鞋子,并剥下了她脚上的足衣。

    她的脚在他掌心。

    果然是莲瓣、白霜、美玉、脂膏,而且真的带香气。

    这样的一只脚,是真的可以放进嘴里。

    他不自禁的摩挲起来。

    早在他脱杨心爱鞋子的时候,杨心爱就已经惊到不敢动了。

    行不露足,女人双脚的清白,也是贞洁的一种,是不可以被外人看见触碰的,否则即为失贞。

    一个故事是说,有女子失足落水,一渔翁路过,拉住女子的右脚将其救起,为了保全自己的清白,这女子归家后,竟拿刀将右脚砍去了,世人皆以为贞烈。

    杨心爱听说这故事时,厌恶到忘记在人前遮掩表情。

    真可笑,脚明明长在女人身上,却是男人的所有物。

    杨心爱从不露足于人前。

    不是因为认同脚即清白这种说法,而是虽然她不认同,别人却认同,她不想沦为旁人邪念中的人物,只是想,就恶心得要吐。

    眼下她的脚落进了男人掌中,她惊得不能动弹。

    不是因为觉得自己贞洁不保,她连改嫁都能同意,还怕被人握住脚?

    她的确怕。

    但怕的是,她走不脱。

    脚在旁人手里握着,挣不脱的话,就代表着受制于人。

    她本来就在陆霆的手心里,改嫁是她答应的,她答应嫁给陆霆。

    就是这个“嫁”字。

    这个字后头,是拖着责任的。

    女子出嫁后,要侍奉公婆,相夫持家,还要传宗接代……

    她早就做了女人,男人的身体,她是熟悉的。

    她坐在他身上,他抚弄她的脚,他的身体有了变化……

    她既答应嫁给他,那就代表着,她认下了那些责任。

    他是有资格对她做那种事的。

    她同顾呈做过那种事,她很喜欢,那是很强烈的快乐。

    做那种事,必要的是男人的身体,和女人的身体,不是爱。

    没有爱,只要有男人和女人,就可以做那种事。

    男人的身体是可以比较的。

    如果将这个人拿去和顾呈比。

    他们的脸是不同的,几乎没有相似的地方,可是头颅以下,两个人的不同之处,就少很多了。

    顾呈应该要比他高一些,但是没有高太多,顾呈年长他许多,听说他只十八岁,十八岁,还有长高的机会,也许将来他会和顾呈一样高,说不定还会超过顾呈,他比顾呈年幼,但他的肩是同顾呈差不多宽的,腰肢也是差不多宽窄,肌理,似乎也是差不多……

    如果不去管他的脸,那他和顾呈就没有太大的分别。

    她既然可以接受顾呈,想必也可以接受一个和顾呈差不多的他。

    可以吗?她愿意吗?他们是差不多的。

    不,不可以。

    她不爱他,她清楚地知道他不爱他。

    没有爱的两个人,覆在一起做那种事,和畜牲有什么分别?

    她不能接受。

    那种事代表了一种关系,一种许可。

    如果她同意他的身体进入她的身体,那就代表着,她认可了这个人的资格,他是和她般配的人。

    不,不是,他们不是般配的。

    所以她不同意,不认可。

    这关乎她的尊严。

    她要逃。

    她一定要逃……

    可是她的脚在他手中。

    杨心爱是个女人,陆霆是个男人。

    杨心爱有顾呈,陆霆有……

    素和。

    陆霆不喜欢素和,他们的事是一个错误。

    陆霆很早就知道了男欢女爱是怎么一回事。

    羊群里公羊会骑到母羊身上,马厩里公马会骑到母马身上,去山里打野,山里的公狼也会骑到母狼身上,它们的身体连在了一起,他看得很清楚,因为有很多的机会。

    同理,男人也会像公羊、公马、公狼那样骑在女人的身上,陆霆一样见过很多,在草甸旁,山石后,甚至是有物件遮挡的帐子外,夜晚有,白天也有。他们都说,这是天地运行之本,是万物生生之源,是最神圣的事。

    离得最近看得最清楚的一次,是四哥和部落里的一个有些年纪的寡妇,在一个夜晚,月亮很圆,也很亮堂,所以是真的瞧得很清楚,四哥的东西,那女人白花花的肉,他还听见他们说话,四哥是很粗俗的人,从来没和人好好说过话,动辄怒目相向,挥鞭子打人,四哥一直是这种人,所以他也骂那女人,打那个女人,看那架势,似乎是对那女人恨到极处,那女人不堪折磨,在四哥身下发出了十分痛苦的嚎叫,并且不停地向四哥求饶,很可怜。

    陆霆听着有些不忍。他认识那个女人,很小的时候就认识了,那女人给他挤过羊奶喝。

    所以他开口替她向四哥求情,要四哥放过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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