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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用前朝臭名昭著的华殷公主的遗骨为白峤县扬名,这位罗大人的做法还真是不拘一格啊……

    尤其是这位华殷公主如今还变成了害人性命的妖鬼,换做旁人恐怕早就按照谢易说的那样把尸骨烧成灰了。可罗大人不但没烧,反而还加以利用。

    这可真是把主意打到了鬼身上。

    不过朝廷并不知晓其中的内情,想来那罗松也是觉得海棠妖鬼害人一事过于骇人听闻,不好上报,于是便找了个别的由头把案子圆上了。

    想到这儿,洛长风不由感到头疼。若是这次张屠户的死也跟这劳什子妖鬼有关,那他该如何书写案卷卷宗?

    没想到一个小小的白峤县竟然能发生这么多怪事,若这样的情况时有发生,那他岂不是得为了案卷公文掉光头发?

    一时间,洛长风只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

    谢易不知道这位洛县令见微知著,由此觉察出了自己今后悲催的命运。见对方被妖鬼的话题转移了注意力没有再继续追问案件的事儿,便拎着酱油瓶离开了。

    眼见谢易要走,洛长风随即跟上。

    只见谢易走到烧饼摊钱买了一块羊肉烧饼又叫了一份甜豆汁,看着他吃吃喝喝洛长风不免觉得腹中饥饿便也有样学样买了一份。

    吃完这顿迟来的午饭,二人又逛了一圈集市权当消食。

    眼见着到了未时末,谢易便主动和洛长风告辞准备回家。

    见谢易左手拎着一个酱油瓶右手提着几袋小食看起来完全没有叫人送的打算,洛长风终究忍不住开口:“你怎么回去?”

    “走回去啊。”

    洛长风倏地瞪大眼,“走回去?城外义庄离这儿十几里,你要如何走回去?我还是给你叫辆马车吧。”

    谢易算是看出来了,这位洛县令虽然看着冷淡严肃,可实际上却是个容易心软的好人。要不然也不会陪自己逛一下午的街,临走还主动提出要给他叫辆马车回去。

    对于这样的好事,谢易本不该拒绝。但坐马车到底不如缩地符快,谢老九还等着他的酱油回去做红烧鱼块呢。

    于是谢易便谢过对方的好意直言自己能够缩地成寸,很快便能够回到家中,让他无须担心。

    虽然知晓谢易有本事,但听到缩地成寸,洛长风的脸上还是止不住的惊讶。可到底没亲眼见过,他仍然不放心。

    “李大强走之前将你托付给本官照看,所以本官必须得保证你的安全。要不然万一出了事我如何跟你爹交代?”

    听到“本官”二字,谢易便知这位洛大人怕是打定了主意一定要让他乖乖听话了。

    到底也是对方的一番好意,谢易也不好不给人面子。马车虽然慢,但他可以贴上缩地符啊。虽然坐起来的效果恐怕和先前的驴车差不多,但他也不是不能忍受。

    想着,谢易便露出笑容同对方道谢。

    见这孩子终于不跟他拧着来了,洛长风松了口气,随即着人去安排马车。送谢易上车后还不忘再三嘱咐车夫行车稳当些,免得磕着碰着小孩子。

    那车夫过去也和县衙的人打过交道,自然认得谢小大仙,闻言当即拍着胸脯保证一定不会颠着谢易。

    谢易听闻笑而不语,没有给他们泼冷水。反正再怎么稳当,贴上缩地符这车子怕是也稳不起来了。

    当然,有关出城之后谢易如何自作主张的用缩地符给马车加速,把那车夫惊得一愣一愣这些暂且不提。

    回到家中,正好赶上谢老九做晚饭,父子俩吃了一顿全鱼宴后便心满意足地睡去。

    直到第二天午饭后李大强急匆匆赶来义庄,谢易这才得知那日卖与张屠户野猪的猎户姓刘,家住樟水镇的刘家村。

    那日他在山间搜寻猎物,意外在自己先前布置的陷阱处发现了一头百来斤的大野猪。

    或许是因为陷阱的坑挖的有些深,刘猎户发现野猪的时候它已经晕过去了。大喜过望的刘猎户当即将野猪捆了起来拖去了县城。

    这样的野味在乡间地头卖不上价,若是送到县城里价格能卖得更贵些。虽然野猪腥臊,但若是处理得当也别有一番风味。城里会吃的人家还是会愿意花钱去买的。

    因这刘猎户过去与那屠户张成经常有买卖上的往来,所以这一次进城他第一个就找上了张屠户问他收不收。

    张屠户头一回见到这么大只野猪,一时不免心动。于是二人商量了一番价格,张屠户便将这头野猪买下宰杀。第二日出摊卖完肉后当天晚上就死在了家中。

    说完了事件的前因后果,李大强问出了昨日和洛长风一样的问题:“这野猪肉可是有什么问题?”

    谢易便将昨日的推测告知对方。在得知此案可能是妖鬼作祟,李大强不由倒吸了口凉气。

    想到先前的海棠妖鬼,他又不免感到疑惑:“可是这一次张屠户的死状与先前被华殷公主害死的那些女子并不相同。”

    谢易只得解释就算同为妖鬼,但妖鬼与妖鬼之间也不是完全一样的。更别提这一次的妖鬼疑似野猪,作为兽类,其攻击性自然要比一棵树强得多。

    这厢,二人说着话很快便来到了县衙。

    进衙门之前,谢易突然瞟见了墙上贴的告示——

    一张悬赏通缉令。

    只见通缉令上画着一个满脸横肉的络腮胡男人,再仔细一看边上的赏格(文字信息)——

    马大海,徽州歙县人,现年四十二岁,身长五尺五寸,体壮,扩额脸宽,细眼塌鼻,浓须大面,手持双板斧,于天元十五年在福州府平潭县潜逃。

    在看到下面的悬赏金额,竟然有一百两!

    在大雍朝一般的犯人赏银数目不过五两至几十两,能开到百两至千两的那得是重犯匪首级别的。

    想到这儿,谢易指着通缉令问李大强:“这人犯了什么罪?”

    李大强看了一眼,压低声音道:“此人是倭寇,此前在福州沿海地区作乱。而后被官府通缉,听说如今已经逃到了明州府境内。知府大人担心此人在明州境内作乱,于是便颁布了悬赏令,希望能够早日捉拿此人。”

    闻言,谢易蹙紧了眉头。来到大雍朝三年多,谢易还是第一次听说倭寇作乱一事。

    或许是因为白峤县周围都是山,又或许是此地先前并不出名,是以即便是倭寇都不往这边来。

    说到倭寇,谢易不由想起了曾经在后世书本上了解过的知识。虽然倭寇一词指代日本的劫掠者,但事实上在古代七成以上的倭寇都是沿海的本国居民。

    记得在明朝的时候因为海禁导致商人出海贸易受到了影响,又因为朝廷重税盘剥,这些百姓便假借倭寇之名反抗。发展到后来也有一部分心术不正的贼匪借机干起了打家劫舍的勾当。

    大雍没有海禁,也没有过重的苛捐杂税,想来这里的倭寇实际上就是四处劫掠的盗匪贼寇。

    想到这儿,谢易暗暗想:希望那倭寇不要来白峤县作乱,否则他就让阿皎一口吞了他。

    走进衙门,就听里头传来了激动的辩解——

    “青天大老爷,我都说了我就是卖了头野猪,张屠户的死跟我万万没干系啊!还望青天大老爷明鉴呐!”

    刘猎户没想到自己只不过进城卖了头野猪竟然还能惹一身骚,早知道这样他就不该卖给张屠户!

    然而世上并无后悔药可吃,眼下被官府的人拘来,他除了喊冤枉还是喊冤枉。

    看着堂下比自己亲爹年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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