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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常坚决。他甚至还有条不紊地列举数条原因,来论证发薪水的正当性和必要性。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宋穗就没多过问,只偶尔打趣几句。

    白泽和九尾狐知道后,也表现得很平淡,好似钱这种俗物根本勾不起他们的兴趣。

    唯有朱雀,一听说这事,心里头羡慕得不行。

    宋穗参考以往的情况,已经做好朱雀来缠着她要薪水的准备,结果等了半天,却见小鸡越发沉迷于网络世界。

    他平时刷微博、看小说不够,这几天竟然关注了乘风视频平台的一些娃圈手工博主,一空下来就看怎么给娃娃做衣服、做家居用品。

    这种奇怪的展开,让宋穗直接看迷糊。

    不过嘛,小鸡不搞事,她乐得轻松自在,因此也就没多问。

    眼下,听见宋穗所说“不回来睡觉”后,林讷言的第一反应,居然是:“我租的房子挺大的,地方也宽敞……”

    宋穗再一次感受到狡和林讷言有多投缘,心里偷乐,面上却故意板下脸:“你这是光明正大地拐小狗回家啊?”

    林讷言轻咳一声:“小住,小住。”

    宋穗哭笑不得:“行啦,这事我不管的。如果小狡自己愿意住在你那,也不是不行,这样他每天上班还方便点。”

    她开玩笑道:“反正,现在是你每天给他发工资,名义和实际上都算他的半个老板。”

    林讷言客气道:“应该的,应该的。”

    宋穗看了一眼手机时间,利落地带着林讷言传送回郊区的房子。

    他们出现在院子里的一刹那,在田里干活的狡立马察觉到空间波动,丢下农具,飞奔回来。

    “穗穗,讷言哥,你们来啦!”

    小狗的嗓门特别响亮,人未至声先至。

    跟其他神兽一般,狡所化人形的身段相貌也很出众,但和朱雀的贵气、白泽的书卷气相比,小狗给人的感觉更多是阳光的男高中生,眼睛亮亮的,活泼又可爱。

    等宋穗和林讷言走出院子,狡刚好赶到院门前。

    他眼珠子都黏在保温袋上,满脸都透着渴望。

    如果狡的尾巴能显形,想必这时候已经甩到飞起。

    林讷言招呼他进来:“累了一天,先吃点东西,再和宋穗回去休息。田里剩下的活,都留给我来做。”

    狡扫一眼天色,犹豫道:“时间不早了,穗穗,你是不是要回去准备外卖单子……”

    宋穗笑着摇头:“留足时间过来的,你可以安t?心吃完再走。”

    狡狠狠点头,脸上绽开一个大大的笑容,开心地跳起来:“好耶!”

    他们在这里说话,那边的林讷言已经走到院子里的露天餐桌旁,开始拆外卖袋。

    他的动作很迅速,等宋穗和狡过去的时候,桌上已经摆好一堆掀掉盖子的打包盒。

    狡的目光定在其中一个盒子里。

    盒中装着一片片切块后拼成条状的芋头,每块芋头之间都夹了一片薄薄的带皮猪五花。此时,它们浸在表面泛着油花的琥珀色汤汁里,最上方还洒有一小撮白绿葱花。

    狡惊喜地问:“穗穗,这就是你昨天说的香芋煲吗?”

    宋穗最喜欢这种捧场的粉丝,点头:“对,你快尝尝。”

    狡发出一声欢呼,直接端起装有香芋煲的外卖盒,大口开吃。

    在砂锅里炖煮了足够的时间,眼下芋头的最外层已然变得很湿糯,上下嘴唇简单一碰,就能抿下来许多软软的芋泥。

    再往里咬,它的口感则会变得又干又粉,得耐心地含在嘴里细细咀嚼,才会在最后化成浆。

    猪肉作为配角,味道也挺不错。三肥七瘦的猪五花,被切成薄薄的片状,肌理分明、花纹清晰。无论是单吃,还是搭着芋头在嘴里一起嚼,都很美味。

    芋头本身特有的甜美香味,被咸美的猪肉香层层渗透,甜与咸的风味交织在一起,极其下饭。

    狡吃得一脸满足,开心到坐在那里跺脚:“太好吃了!从今天起,香芋煲就是我心里最好吃的菜!”

    宋穗揶揄:“是谁前天说最爱黄豆焖猪蹄,又是谁昨天说猪肉炖粉条天下第一?”

    闻言,狡缩了缩脖子,眨巴着一双湿漉漉的大眼睛,呜咽:“穗穗做的菜都好吃嘛……”

    那表情,那语气,好可怜呦。

    林讷言轻咳。

    宋穗闷笑:“行啦,不逗你了。既然这么喜欢吃猪肉菜,明天再做新的花样。”

    一听这话,狡恨不得化出原形,然后冲过来猛蹭宋穗的小腿:“好耶!”

    宋穗摸摸他的脑袋:“小狡自己在这里吃饭,我和你林哥去地里看一下丹木和祝余长得怎么样。”

    狡乖巧点头:“嗯!”

    林讷言也开口:“如果不够吃,你可以把我的那份也吃了。”

    狡坚决摇头:“不行不行。”

    神兽饿一饿肚子没关系,讷言哥是人类,身体可脆弱了,千万不能饿到。

    而且,他们回去后,穗穗还会再投喂其他好吃的。他从复苏以来,每天都能饱饱地入睡,超满足!

    宋穗掐着时间过来的,不一会儿就要回去准备外卖订单。因此,她看狡继续埋头吃饭后,赶忙拉着林讷言去田里。

    走在田垄上,宋穗一边朝着目的地快走,一边好奇地问:“其实,我还挺好奇的。你之前对什么都冷静理智,怎么和小狡见面没几天,就表现得这么……”

    她的话顿了顿,挑出一个自认为最贴切的词:“溺爱。”

    宋穗若有所思道:“有时候,我还以为你把狡当孩子宠。”

    林讷言平静道:“我小时候养过一条狗,我妈妈总说那是我弟。我们相处了十几年,后来在我上高中时,狗狗生病走了。”

    “当然,它只是一条非常普通的中华田园犬,不是妖族,和小狡的模样完全不一样,但他们给我的感觉很像。”

    下一秒,林讷言眉眼柔和些许:“没有把小狡当成替代品的意思,只是看他快快乐乐的样子,我也觉得很开心。”

    宋穗扑哧笑出声:“如果是朱雀在这里,一定会说‘不要乱搞替身文学’。我可没他那么没眼力见,只会觉得……”

    她看向林讷言,开心道:“真好,在这世界上,会宠着小狡的人又多了一位呢!”

    可爱活泼的小狗,值得所有人的喜爱!

    他们边聊边走,很快到了专门用于种灵植的一大块田地。

    经过大半个月的生长,丹木已经从芽变成了一株株小树苗。它的茎干是红色的,圆圆的叶子在风中簌簌作响。

    在丹木林的隔壁,是一片冒着大量绿芽的田地。

    宋穗仔细观察后,肯定地点头:“祝余草的长势很不错,你们辛苦了。”

    狡刚复苏那一晚,她沉浸在热情小狗陪伴的快乐里,没顾得上抽取这次的灵植种子。

    直到第二天早上,看见林讷言发的消息,她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赶忙挑了一个安静地方,掐诀取出种子。

    据白泽所言,这次的灵植名叫祝余,是一种长得像韭菜、开青色花朵的草。

    它的成长期和丹木不同,跟现实里的韭菜倒是挺类似,一月成熟一次,一茬接一茬,根本割不尽。

    宋穗看着这一片绿芽,期待道:“等你们成熟了,宋记就可以试着闯一闯轻食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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