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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咬紧牙,忍红了眼睛:“你贱不贱。”

    “听不见。”安恙把被子扔向我,翻身捂紧了耳朵。

    我趁机胡乱抹了一把泪,穿上拖鞋去洗衣房待了很久。

    我们两个人的衣服在洗衣机里翻来覆去,拧在一起纠缠不清。

    但我明白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我亲手把烘干的衣服分开放进两个袋子里。我的是我的,他的是他的。

    “我们两清了。”

    在那个算不上家的破屋子,我把兑换好的钱甩在安恙的床上,不多不少正好六千块。

    “我欠你的,我还清了。你能不能把我的清静还给我?”

    “我不说话了。”安恙做了一个在他嘴巴拉上拉链的动作,又打了个不太标准的手语。

    “我——不——说——话。”

    “安恙,你……”我的狠话突然变得那么无力,“懒得理你了。”

    安恙手语估计会的不多,他没再比划只是对我笑笑。

    我指了下他,背过身,极快地用左手抚摸半攥拳的右手翘起的拇指。

    安恙忍不住问:“我没太看清,哥你刚刚比的是什么意思?”

    “你是傻瓜的意思。”我拿起塑料盆放在滴水的天花板下方。

    “……”安恙愤愤地踹了一脚盆,扭头边走边说,“怪不得要背着我。”

    我重新把盆安置好,掏出手机,在万能的互联网上寻找解决漏雨的方法。

    按照网上说的,我买好了材料。

    手机上除了购买成功的讯息,与此同时还有一条微信好友申请。

    接下来的几天,我刻意冷落安恙。难听的话既然对他不管用,我就改用冷暴力。然后呢,安恙真的话变少了,但仅仅是话少了。

    他对我永远是热烈的,即便我一直在辜负他。

    网购的聚氨酯防水涂料到货后,我便趁着天晴,搬来梯子爬上了房顶。

    阳光有些刺眼,屋顶的陈年灰尘和碎屑被我清理下来,扑簌簌地落了一地。我能看见,安恙就站在院子里仰头望着,目光灼得我脸发烫。我急忙敛回视线,专心对付着那些龟裂的缝隙。我用毛刷仔细地清理掉浮尘和小石子,再照着说明,将灰黑色的粘稠涂料一遍遍滚刷上去。

    这活儿需要耐心,粘稠的涂料像是能把时间也一并黏住,让我可以暂时不用去想楼下那个人。

    而且我就要离开了。

    赶不走他,我只好当一个脱逃的胆小鬼。

    修好了屋顶,晚上安恙躺在床上滔滔不绝地夸赞着我。

    “睡觉终于没有水声了,哥,你知不知道我听那些声音听得都快精神衰弱了!”

    我这时正背对着他收拾行李,我没回他话,像是自言自语地说了一句:“我要去济南了,那儿工资高。”

    身后没有任何回应。

    “钱我还给你了,你想回家就回家,想在这就在这,反正有钱没什么买不到的。”我东西很少,装满了背包我就爬上了我的床铺。

    安恙没有我预想中的那样情绪强烈,他轻声询问一句:“哥,你为什么一直执着去赚钱?”

    “安恙,我也和你一样有喜欢的东西,我想去追逐它。追逐它最基本的一个条件就是金钱。”

    离开的那天清晨,雾气还没散。

    安恙一直在盯着我,我吃早饭的时候,背起包的时候,走出门的时候。

    我像机器一样照常运作,什么也对他没做,什么也没对他说,轻轻拉开锈迹斑斑的大门,走进了晨雾里。

    安恙冲上前扒住门,低沉的声音传进我的耳朵却十分清楚,他说:“哥,我等你。”

    我楞了楞,径直出了巷子。

    车开出去很远,我才敢回头。

    澜,

    那个破败的房子,和那个灿烂的人,一起模糊在视线尽头,看不清楚了。

    第15章 不要命

    坐着熊哥不知道哪年产的桑塔纳,我第一次来到了济南市区。

    小时候听他们说“谁谁谁去济南了”,我还以为济南是多远的地方,长大后才知道我们这个小县城就隶属于济南,但我依然不自觉地和那些人一样,口口声声说我要去济南。

    开进拥挤漫长的经十路,长达三分钟的红灯,让熊哥开了尊口。

    “他妈的,这个破红绿灯想咋的。”

    我收回停留在一旁挺拔高楼的视线,回答:“不知道啊,真稀奇。”

    “……”熊哥摘下墨镜,露出那张不怒自威的脸,“小赵,去之前我和你说好,那儿不比沈昼的店好多少。你见的人多了,你就会明白沈昼对你还算可以,他虽然干这行但还是年轻,道德没完全泯灭。还有,你别怪他,他担心店里的女员工再被他们骚扰,才让你去的。”

    我敷衍地说:“嗯。”

    我没有急头白脸地去为自己争取公道,世上哪有真正非黑即白的人和事。沈昼这个人我无法评判,我也不想有机会再去评判他。

    简而言之,我理解,但绝不原谅。

    绿灯亮了,熊哥发动车子。一路无言。

    车子最终拐进一个老小区,停在一栋灰扑扑的居民楼前。熊哥领我上了三楼,打开一间公寓的门。

    “你就住这儿,凑合凑合。”他递给我一把钥匙,环视了一下这个一室一厅、家具简单的房子,“晚上九点,会有人来接你去‘迷城’。到了找霞姐,她会安排。”

    “谢了,熊哥。”

    他摆摆手,没再多说,转身走了。

    关门声在空荡的房间里回响。我放下背包,走到窗边。楼下是几棵半枯的槐树,更远处是密密麻麻的窗户,像蜂巢。这里和之前的“家”没什么不同,一样的破败,不过少了那个等我回去的人。

    晚上十点整,一辆黑色的网约车准时停在楼下。

    “迷城”酒吧比沈昼的店大得多,灯光也更刺眼,音乐震得人心脏发麻。空气里混杂着价格或高或低的香水、酒精和荷尔蒙的味道。

    霞姐看上去年纪不小,像极了香港电影里风韵犹存的那种“妈妈桑”。她眼风一扫,利落地把我安排在了内场卡座区。

    “新来的?长得不错。”她递给我一套统一的黑色马甲
,“机灵点,别惹事,但也别怕事。”

    我点点头,套上马甲,融进了这片光怪陆离的阴影里。

    工作内容大同小异,赔笑,劝酒,忍受一些或明或暗的揩油,在客人的吹嘘和醉话里保持沉默。

    这样的日子在酒吧算得上“风平浪静”。

    所谓的“风平浪静”,是手指反复被冰块冻得通红,是端着沉重托盘穿梭于拥挤人群时,手肘和后背总会“不经意”地被触碰。是面对油腻中年男人递来的、明显超量的烈酒时,还要挤出笑脸说“哥,我量浅,您多担待”。是清理卡座上不知是谁的呕吐物时,胃里翻江倒海,脸上却必须麻木。

    我学会了在震耳的音乐里给自己圈出一小块寂静,灵魂仿佛抽离出去,悬浮在半空,冷漠地看着底下那个穿着黑色马甲的“赵浔”在表演。他点头,哈腰,递烟,点火,卖笑。动作流畅熟练。

    霞姐偶尔投来还算满意的目光,这意味着我暂时保住了这个肮脏却实在赚钱的饭碗。

    我宛如一块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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